檀香
性状
本品为长短不一的圆柱形木段,有的略弯曲般长约1m,直径10~30cm。外表面灰黄色或黄褐色,光滑细腻,有的具疤节或纵裂,横截面呈棕黄色,显油迹;棕色年轮明显或不明显,纵向劈开纹理顺直。质坚实,不易折断。气清,燃烧时香气更浓;味淡,嚼之微有辛辣感
鉴别
(1)本品横切面:导管单个散在,偶有2~3个联合。木射线由1~2列径向延长的细胞组成。木薄壁细胞单个散在或数个联结,有的含草酸钙方晶。导管、射线细胞、木薄壁细胞内均可见油滴(2)取本品〔含量测定〕项下的挥发油,加制成每1ml含10μl的溶液,作为供试品溶液。另取檀香醇对照品,加醚制成每1ml含51的溶液(或用印度檀香的挥发油加制成每1ml含10μ的溶液)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(通则0502)试验,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l,分别点于同硅胶G薄层板上,以石油醚(60~90℃)-乙酸乙酯(17:3)为展开剂,展开,取出,晾干,喷以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溶液(取对二甲氨基苯甲醛0.25g,溶于冰醋酸50g中,加85%磷酸溶液5g与水20ml,混匀),在80~90℃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。供试品色谱中,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显相同的紫蓝色斑点。
检查
水分不得过12.0%(通则0832第四法)。
含量测定
取本品刨花(厚1mm)30g,照挥发油测定法(通则2204)测定本品含挥发油不得少于3.0%(ml/g)
燃香类产品测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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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GB/T 《燃香类产品分类及术语》, 燃香有以下分类,更多分类及术语请查看标准原文。
1)按形状分:
- 线香(卧香)
- 竹枝香(篾香)
- 盘香
- 塔形香
- 异形香
- 香粉
- 其他
2)按功能和用途分:
- 卫士香
驱异味卫士香
杀菌卫士香(空气卫士香)
防虫卫士香
其他
- 熏香
熏衣香
保健熏香
- 镇静安神熏香
- 提神醒脑熏香
- 宗教礼仪香
- 艺术香
3)按烟尘量分:
- 无烟香
- 微烟香
- 有烟香